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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采集涉税专业服务基本信息和业务信息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9号)规定:2021年3月31日前,涉税专业服务机构须报送《年度涉税专业服务总体情况表》。快收好这份操作指南—— 01 谁要报? 纳入涉税专业服务监管体系的涉税专业服务机构,需以《年度涉税专业服务总体情况表》形式,报送上年度本机构总体情况。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包括: 税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 代理记账机构、税务代理公司、财税类咨询公司 以及从事纳税申报代理、税务咨询、税务顾问、税收筹划、涉税鉴证、纳税情况审查、代理建帐记账、发票领用、减免退税申请等涉税业务的服务机构 从事涉税专业服务的机构需已办理商事登记,纳入涉税专业服务管理体系;同时,已完成涉税专业服务人员实名信息采集。 注意 没有纳入实名制管理的涉税专业服务机构,请及时通过“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管理——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信息采集”纳入管理。 02 报什么? 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年度报告报送内容包括:机构及人员基本信息、机构经营信息和从事涉税专业服务信息以及机构其他信息等。 03 怎么报? 报送路径: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管理——涉税专业服务年度报告 让我们一步步操作下来: 1、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菜单栏“我要办税”,点击“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管理”。 2、点击【查看已有年度报告表】,可在已存在的年度报告窗口选择数据,查看历史报告表,查看后关闭页面,返回涉税专业年度报告主页。 3、填写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年度报告。 填写数据及必填项,可点击【打印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年度报告表】,打印本年度报告表; 温馨提示: 一、本表适用于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从事涉税专业服务的总体情况时填写。 二、本表“从事涉税服务人员数”填写已进行基本信息采集的本机构内从事涉税服务人员总人数。 三、根据涉税专业服务业务开展情况如实填写“业务收入金额”“涉及委托人税款金额”“业务收入金额”栏次填写从事涉税专业服务业务的收入金额,“涉及委托人税款金额”栏次填写从事涉税专业服务业务涉及委托人(纳税人)税款的金额,必要时经过计算填写。 四、表中金额单位为“元”。 五、本表应当于每年3月31日前,通过网上办税系统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 4、确认填写无误后,点击【保存】按钮,保存并提交年度报告,完成涉税专业年度报告流程。 还需提醒的是,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制度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3号),税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报送专项业务报告信息的时限,由完成业务的次月底前,调整为次年3月31日前,报送年度报告的同时也别忘记将2020年的专项业务报告报送完成哦!